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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基金会专项基金负责人合规管理专项培训
日期:2026-05-20 访问人数:0


前言

本次专项基金负责人培训,严格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》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》《慈善组织专项基金管理规范》,民政部、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基金会及专项基金最新监管政策、基金会章程、内部管理制度制定。

核心目的:厘清法律边界、压实主体责任、规范资金与项目全流程闭环管理、严守意识形态与涉外合规底线、统一对外品牌形象、坚守非营利公益初心、严格区分公益帮扶赋能与商业经营性运作、落实立项报备、签字确认、台账公示、结项归档制度。基金会将在合法合规前提下,全程协助各专项基金开展募资、项目落地、台账管理、宣传对接、捐赠服务等工作,确保所有行为合法合规、可审计、可追溯、维护基金会良好声誉、经得起各级部门监督检查,保障基金会及各专项基金健康、规范、可持续运营。

一、专项基金法律属性与管理总则

(一)法律定位、名称规范与非营利根本原则

1.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基金会为非营利性公益社会组织,专项基金是基金会内设公益资金载体,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无独立民事主体地位,一切法律责任由基金会统一承担。

2.对外名称强制规范:所有活动、项目、宣传物料、合作签约、对外发言,必须完整使用全称: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基金会××专项基金。严禁单独使用专项基金简称、省略基金会名称、拆分主体、使用易误导名称。

3.所有以专项基金名义开展的工作,均代表基金会整体形象。专项基金负责人对维护基金会品牌、声誉、公信力负第一责任,严禁本人、团队、合作方任何言行、活动、合作损害基金会形象、名称、口碑。

4.严格坚守非营利、公益帮扶、公益支持、公益赋能核心定位:

(1)严禁以商业盈利、经营创收、利益变现为目的开展活动;

(2)允许在公益框架内孵化文化、艺术、非遗相关项目产业链,但必须以公益为导向、产业孵化为辅助,绝对禁止商业化主导、经营性运作、违规收费

(3)所有资金来源为社会爱心捐赠,全部用于公益项目实施。

(4)所有项目、活动必须严格符合基金会宗旨+本专项基金设立宗旨,不得超范围、超方向开展。

(5)严禁专项基金私设银行账户、私刻印章、独立对外签约、独立开具票据、对外担保、融资借贷等违规行为。

(二)权责划分、签字负责制与基金会服务职能

1.基金会层面:理事会决策、秘书处统筹、财务部门建立专项台账、法务风控合规审核、项目部门业务督导;基金会全程协助专项基金合规募资、签订捐赠协议、开具捐赠票据、台账登记、项目验收、对外宣传

2.实行双签字终身负责制:每一个项目、每一次活动,必须明确具体项目负责人;所有立项、报备、预算、执行、报销、结项材料,须经专项基金总负责人+项目负责人双签字确认,签字即承担对应合规责任。

3.专项基金总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、终身追责人,对合规运营、资金安全、项目全流程、台账真实、舆情廉政风险负全面直接责任;离任必须完成离任审计、财务清算、项目及档案完整移交。

4.核心禁止行为:不得越权决策、违规承诺、擅自变更公益用途;不得利益输送、关联交易、谋取私利。

二、专项基金设立、变更、终止合规管理

(一)设立合规要求

1.设立必须符合基金会公益宗旨,资金来源为合法社会捐赠,严禁摊派捐赠、虚假捐赠、利益交换式捐赠。

2.负责人及核心团队须经背景审查,无失信记录、无公益领域惩戒记录、无违法犯罪记录、无涉外敏感风险、无重大负面舆情。

3.审批流程:设立申请提交→财务、法务合规初审→秘书长办公会审议→理事会决议→内部备案。

4.必备材料:设立方案、专项基金管理规则、公益项目规划、资金来源说明、捐赠意向文件、负责人合规承诺书、风险防控预案。

(二)变更管理

1.专项基金名称、负责人、业务方向、重大合作方、预算规模、执行团队等重大事项变更,必须先书面申请、基金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,严禁先实施后报备、擅自变更。

2.负责人调整必须完成财务清算、资产盘点、项目交接、档案移交,经基金会核验通过、签订责任承诺书后方可离任。

(三)终止与清算

1.终止情形:公益目标完成、捐赠资金使用完毕、连续6个月无合规公益活动、违规运营、出现重大舆情或法律风险、理事会决议终止。

2.清算处置:由基金会统一组织清算及第三方专项审计;剩余慈善财产不得返还捐赠人、不得私分、不得分配给个人,必须用于同类公益事业,严格符合《慈善法》规定。

3.终止后立即停止一切对外活动,注销对外标识,全部档案移交基金会归档;负责人对任期内事项终身承担合规责任。

三、捐赠、资金管理与台账公示制度

(一)账户与核算管理

1.所有捐赠、赞助、冠名、展会支持资金必须全额汇入基金会对公账户,严禁个人、团队私卡收款、现金代收、坐收坐支。

2.基金会为每支专项基金单独建立专属资金台账,分账核算、专款专用,逐笔记录资金来源、捐赠人、用途、支出明细、结余情况。

3.基金会按月推送台账给专项基金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,全员必须熟知资金去向、使用明细,做到全程透明、人人可查。

4.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,做到账证、账账、账实相符,接受税务、民政核查。

(二)捐赠行为合规

1.所有捐赠协议由基金会统一审核、统一签订、统一盖章,严禁个人或专项基金私自签订捐赠承诺;捐赠票据由基金会财务统一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票据。

2.展会冠名费、赞助费均属于公益捐赠,宣传内容、广告露出必须经基金会合规审核,严禁变相商业推广、捆绑营销。

3.严格审查捐赠主体,严禁接受境外不明来源、敏感主体捐赠;涉外捐赠严格履行国家安全审查、外事备案程序。

4.不得向捐赠人承诺保本、分红、收益、广告置换等非公益回报。

(三)支出、报销与管理费合规

1.支出原则:先预算、后审批、再支出,无预算不支出、超范围不支出、不合规不支出,资金仅用于公益项目直接支出、必要运行费用。

2.管理费严格按照《慈善法》及民政部门、基金会规定比例计提,严禁专项基金负责人自行提高比例、违规发放提成、招商奖励、高额劳务补贴。

3.艺术展会、非遗展演、国际赛事、美育项目涉及场地搭建、劳务报酬、外籍人员劳务、差旅、物料采购等,须提供正式合同、明细清单、人员信息、验收凭证。

4.严禁资金用于理财、借贷、高消费、礼品礼金、个人福利、利益输送、变相分红。

(四)预算、决算、台账公示与审计

1.实行年度预算管理,按民政要求报送年度项目计划与资金预算,预算调整须重新履行审批程序。

2.基金会按季度提供收支台账,年度出具决算报告,专项基金负责人签字确认。

3.大型展会、涉外项目必须开展专项审计,审计资料永久归档。

4.严格落实慈善组织年度报告、专项报告报送要求,不得迟报、漏报、瞒报。

四、项目全流程闭环管理:立项—报备—执行—中期检查—结项

(一)立项报备制度

1.任何项目、活动(艺术展览、非遗展演、民族服饰节、国际赛事、IP公益、美育帮扶等),必须提前提交立项申请,明确项目名称、宗旨、执行负责人、实施方案、预算、受益对象、风险预案。

2.经专项基金总负责人签字后,报送基金会项目、财务、法务部门审核,审批通过后方可启动实施;未报备、未审批不得开展任何项目活动。

3.项目必须严格贴合基金会及专项基金宗旨,坚守公益属性,不得偏离政治方向与公益初心。

(二)项目执行与中期管控

1.严格按照审批方案执行,不得擅自扩大规模、变更内容、调整预算、更换合作方;重大调整必须重新报备审批。

2.大型项目执行中期,须向基金会报送进展情况,接受中期核查。

3.合作方必须开展资质、信用、合规背景审查;所有合作协议由基金会统一签订。

4.大型线下活动须落实公安、消防、文旅审批、安全预案、舆情应急预案。

(三)结项报告制度

1.项目执行完毕、捐赠资金使用结束后,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结项报告

2.结项报告包含:项目实施情况、资金使用明细、成果总结、捐赠人反馈、台账核对、影像资料、受益证明。

3.结项报告由项目负责人+专项基金总负责人双签字,报送基金会验收、归档。

4.做到一个项目、一套材料、一次报备、一次结项、全程闭环

五、宣传、IP、意识形态与涉外合规

(一)宣传与品牌形象管理

1.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所有对外宣传、艺术作品、非遗展示、赛事内容、文案物料,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,维护国家文化安全、民族团结、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。

2.统一规范使用基金会全称,杜绝低俗、敏感、违规、误导性内容。

3.专项基金运营的IP形象、数字文创、非遗品牌知识产权归基金会所有,严禁私自授权、商用、转让、质押。

4.重大宣传、涉外宣传、展会主视觉、嘉宾名单、发布稿件必须经基金会审核,未经审批不得对外发布。

(二)涉外与大型活动合规

1.国际艺术交流、境外参展、外籍嘉宾合作、国际赛事,严格遵守外事管理法规,履行国家安全审查、人员背景核查、外事报备手续。

2.所有涉外合作必须坚持一个中国原则,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。

3.严防境外意识形态渗透、敏感人员、违规艺人参与项目。

六、风险防控与合规红线

(一)六大核心风险防控

1.政治意识形态风险;

2.法律合规风险;

3.资金财务风险;

4.舆情风险;

5.项目执行风险;

6.廉政廉洁风险。

负面舆情必须24小时内上报基金会,不得私自处置、隐瞒不报

(二)一票否决禁令

1.严禁私设账户、私刻印章、独立对外签约、担保、融资借贷;

2.严禁截留、挪用、侵占捐赠资金,虚开发票、虚报支出、套取慈善财产;

3.严禁商业化、经营性运作、违规收取参展费、报名费;仅可公益孵化产业链,严禁商业主导;

4.严禁擅自变更捐赠用途,私分、挪用慈善财产;

5.严禁项目不立项、不报备、不签字、不结项,无台账、无公示;

6.严禁隐瞒重大事项、拒绝监管、阻碍审计及民政检查;

7.严禁接受境外敏感捐赠、违规涉外合作、引入敏感人员;

8.严禁负责人及关联企业利益输送、关联交易、收受回扣;

9.严禁不规范使用基金会名称、言行损害基金会形象与声誉;

10.严禁虚假宣传、档案造假、台账不公开、选择性公示。

(三)违规责任追究

1.轻微违规:约谈警示、限期整改、暂停资金拨付、内部通报;

2.较重违规:撤销专项基金负责人职务、暂停项目实施、终止专项基金;

3.严重违规:追偿损失、上报民政部门、纳入公益组织失信惩戒体系;

4.涉嫌违法犯罪:移交司法机关处理,落实终身追责。

七、信息公开、台账公示与档案管理

(一)台账与信息公开

1.基金会为各专项基金建立专属台账,按月推送,专项基金内部定期组织全员学习、自查资金使用情况

2.严格按照《慈善法》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》,通过基金会官方渠道公开项目、捐赠、支出、结项信息,接受社会监督。

3.主动向捐赠人反馈资金使用及项目成果,保障捐赠人知情权、监督权。

(二)档案管理

1.实行一项一档、一基金一档,完整归档立项材料、签字文件、报备资料、预算、台账、结项报告、影像成果、审计资料、涉外备案材料。

2.档案全程留痕,电子+纸质双重备份,保管期限符合法定要求,确保民政、审计随时可查。

八、负责人履职准则与年度考核

(一)履职准则

1.政治过硬,坚守公益初心,牢记非营利定位,严守意识形态底线;

2.合规为本,严格落实立项—报备—执行—中期检查—结项全流程闭环;

3.规范品牌形象,维护基金会声誉,统一对外名称;

4.廉洁自律,全员熟知资金台账,做到阳光透明;

5.服从监管,重大事项即时上报,不越权、不瞒报、不抵触。

(二)量化考核指标

1.全年合规零违规,捐赠资金100%进入基金会对公账户;

2.所有项目必立项、必报备、必双签字、必结项

3.台账完整清晰,全员熟知资金使用明细;

4.无舆情、无投诉、无审计问题、无民政监管预警;

5.公益项目成效达标,捐赠人服务到位。

考核不合格限期整改,整改不到位予以撤换或终止专项基金。

九、培训落实要求

1.全体专项基金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必须系统学习本次培训内容,牢记非营利初心、正确政治方向、公益帮扶定位,严格区分公益赋能孵化产业链与商业经营性运作。

2.严格执行项目立项报备、双签字确认、台账按月公示、项目强制结项制度,基金会全程协助专项基金合法合规开展募资、项目落地与捐赠服务。

3.规范统一使用基金会全称,维护基金会品牌形象,坚守公益底线,确保所有工作合法合规、经得起各级部门检查。

 

附件: 附件1:相关法律法规核心条款节选.pdf

附件2:基金会专项基金及财务管理制度.pdf

附件3:专项基金负责人合规风险承诺书(模板).pdf

附件4:项目全流程审批及结项流程表.pdf

附件5:民政部、北京市民政局监管负面清单及违规追责细则.pdf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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